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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岛,日本侵略韩半岛的首个牺牲品

《韩日合并条约》(191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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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合并条约》
(现藏于奎章阁)

《韩日合并条约》(1910年8月22日)

[译文]

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皇帝陛下顾念两国间尤为亲密的关系,为了达到共同增进幸福并确保东洋永久和平之目的,确信将韩国并入日本为上策,故而两国间决定缔结合并条约。为此,韩国皇帝陛下和日本皇帝陛下各自任命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及统监子爵寺内正毅为全权委员。
上述全权委员会面协议,协定下列条款:

第一条韩国皇帝陛下将整个韩国的所有统治权,完全且永久转让于日本皇帝陛下。
第二条日本皇帝陛下接受前一项条款中所说的转让,并应允将韩国完全并入日本帝国。
第三条日本皇帝陛下保证韩国皇帝陛下、太皇帝陛下、皇太子殿下及其皇后皇妃及后裔分别按其地位享受应有的尊称、威严及名誉,并承诺提供充分的费用予以维持。
第四条日本皇帝陛下保证前一条款以外的韩国皇族及后裔享受各自应有的名誉和待遇,并承诺提供充分的费用予以维持。
第五条日本皇帝陛下对于立有功勋的韩国人, 认为应予以特别表彰者,授其荣爵,并恩赐奖金。
第六条日本政府基于上述合并的结果,全面负责韩国的施政,对遵守当地所施法规的韩国人在人身和财产上予以充分的保护,并力求增进其福利。
第七条日本政府对忠实本分地尊重新制度的韩国人且具有相应资格者,在所允许的范围内录用其为在韩的帝国官员。
第八条本条约经韩国皇帝陛下及日本皇帝陛下裁决,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以此为证,两位全权委员在本协约上签字盖章。

隆熙四年(1910)八月二十二日

内阁总理大臣李完用(印)

明治四十三年(1910)八月二十二日

统监子爵寺内正毅(印)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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