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 独岛不仅具有历史价值,更具有自然科学性学术价值,被韩国政府指定为天然纪念物,加以保护。
独岛是韩国第336号天然纪念物,作为独岛天然保护区受到政府保护。
- 《文化遗产保护法》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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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纪念物的定义(第25条)
纪念物(动物、植物、地形、地质、矿物、洞窟、生物学生成物或特殊自然现象等具有极高历史、景色、学术价值)中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经韩国文化财厅长审批指定。
独岛属于自然环境保护地区,受政府管理
- 《关于国土计划及利用的法律》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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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保护地区的定义(第6条)
为保护自然环境、水资源、海岸、生态、水源、文化遗产及有海洋资源保护和培育需求等而指定的地区。
独岛属于优秀自然生态系统的特定岛屿,受政府管理
- 《关于独岛等岛屿地区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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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岛屿的定义(第4条)
无人居住或有人居住在部分有限地区的岛屿中,如独岛等拥有秀丽的自然生态系统、地形、地质、自然环境等岛屿,由环境部长官指定公告。
我们平衡推进独岛的生态系统保护、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科学研究,以实现独岛的可持续利用
- 《关于独岛可持续利用的法律》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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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岛可持续利用的法律》第1条
指定独岛、独岛周边海域利用与保护管理以及生态系统保护等事项,以促进独岛、独岛周边海域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