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岛一问一答
- 1900年大韩帝国的标明独岛属于郁陵岛的《敕令第41号》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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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日本人擅闯郁陵岛非法砍伐等引发不少问题,大韩帝国政府要求日本政府撤出相关人员,并决定加强郁陵岛地方行政法律法规。
1900年10月24日,大韩帝国最高行政机构议政府开会通过“郁陵岛更名郁岛,升级岛监为郡守”的内容,1900年10月25日获高宗皇帝的批准,10月27日刊登《敕令第41号》于官报。
《敕令第41号》第2条规定“管辖区域为郁陵全岛、竹岛、石岛(独岛)”,明确指出独岛属郁岛郡管辖区域。《敕令第41号》
释义- 《敕令第41号》:郁陵岛更名为郁岛,岛监改为郡守的内容
- 第一条 : 郁陵岛更名为郁岛,划归江源道管辖;岛监改为郡守,并编入官制,郡政府等级为第五等级
- 第二条 : 郡厅设在台霞洞,其管辖区域为郁陵全岛,竹岛、石岛。
原文- (勅令第四十一號) 鬱陵島를 鬱島로 改稱
고 島監을 郡守로 改正
件
- 第一條 鬱陵島를 鬱島라 改稱
야 江原道에 附屬
고 島監을 郡守로 改正
야 官制中에 編入
고 郡等은 五等으로
事
- 第二條 郡廳位寘
台霞洞으로 定
고 區域은 鬱陵全島와 竹島 · 石島
管轄
事
《敕令第41号》证明,大韩帝国政府将独岛视为郁陵岛的一部分,对其行使领土主权的史实。